購買台灣代理商的商品分裝販售是否違法

智慧財產 商標權 2821 次瀏覽
最近想兼個副業增加收入,於是想購買台灣代理商代理的
國外寵物飼料回來自行分裝販售以賺取差價,但該商品在
台灣似乎有兩個區域代理商,
一個有商標權,一個是無商標權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在台灣購買大包飼料自行分裝販售究竟是否違法呢?
(以商品標示法規範合格標示的前提之下)
2、承上題,若自行分裝販售違法的話,那自行分裝贈送他人是否也違法呢?
3、若我是向無商標權的代理商購買飼料自行分裝上網販售,
卻遭有商標權的代理商檢舉販售價格異常及提供商品來源證明時,
我站的住腳嗎?
(無商標權的代理商同意我自行分裝販售的前提之下)
4、繼上題,對方有權對我提告嗎?又能以什麼法規對我進行提告呢?
7ef605fc用戶 發表於 2019/05/28 00:52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29 09:42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商品買入後所有權就歸屬於您,只要商品銷售符合法規要求,例如醫療器材要取得政府許可,分裝商品販售應無法違法之虞,但需注意的是,寵物飼料容器或包裝上的標示,必須符合動物保護法第22條之5的規定。另分裝後,容器或包裝袋上只要未使用到他人的商標,應無侵害商標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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