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238 次瀏覽
我有1個妹妹  5歲父母離婚 母親是外籍 離婚後我母親帶著我妹回菲律賓
我想賣房
房子來源:我父親的遺產,我和我妹50/50繼承,我妹現在未成年且和母親都在菲律賓
但我文件(如我和我妹不動產權狀、我妹的居留證)都在我大伯(法定代理人)那邊,跟他溝通後他不願意給。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和我妹、我母親都決定好要賣有辦法強制拿回這些文件嗎
4a7ad6a4用戶 發表於 2021/05/03 16:00

3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3 16:1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原則上你跟你妹才是唯二的繼承人,大伯不能拒絕或阻止你們對於遺產的處理,您現在首先應完成繼承登記之相關事宜,確實成為房子的登記名義人,此後房子所有人應即能辦理房子買賣的相關事宜。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3 16:22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您先辦理繼承登記,辦妥後,即使大伯不同意,您依法可就您的持份出售並移轉給第三人。您的權狀如果大伯不給,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返還給您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03 19:26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辦理繼承登記後,可發函請求大伯歸還相關文件資料,倘若不願歸還,可以考慮提出訴訟救濟。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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