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54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在網路上跟人家買東西
對方要求先匯款 半年了還沒看到貨 
前幾天又聯繫上 說要退款
結果還是一天拖過一天 
我就直接去報案了 
目前是只有案件證明單

問題:
1.如果到時候刑法起訴 是要自己在提出附帶民法? 
2.我是只能跟他求償被騙的金額嗎?
3.我需要到對方的縣市做筆錄或開庭嗎?還是程序統一是被告來我的縣市處理呢?
9b71706c用戶 發表於 2021/05/05 02:26

3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5 06:23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如果屆時刑事部分起訴,的確要另外再提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不然刑事庭可能不會去認定對方應不應該賠您錢,或賠多少,他們只會認定被告是否成立犯罪,應該判多重,除非他們已經沒收該筆款項後發還給您。
    2.如果您只有財產損害,沒有其他肉體或精神損失,可能只能跟他請求受騙金額。
    3.您是在您的縣市匯款,財產損害發生在您的縣市,是可以在您所在的縣市提告做筆錄。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5 07:10
    回覆諮詢(21626)、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您好,如果到時候檢察官起訴對方詐欺罪,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只能跟對方求償您匯款受害的金額。
    您可以就近做筆錄,但不排除將來須到對方住所地的地檢署開庭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5 08:27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您好:
    1、附帶民事訴訟為一個司法程序的開啟,需要由你主動提出起訴,才會有程序開啟的行為。
    2、如果您要準備向對方求償的話,因為沒有其他非財產上的損失,基本上您只能跟對方請求返還匯款的金額。
    3、參照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30點規定:「一般網路犯罪案件:1.以網路犯罪被害人現住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並由受理報案在先之警察機關負責偵辦;無管轄責任之警察機關接獲報案後,應先受理並作必要處置,並迅速通報被害人現住所之警察分局繼續偵辦。 2.以網路犯罪被害人上網發生權益受損之上網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3.以犯罪嫌疑人現住所或戶籍地或上網從事犯罪行為之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如被害人可提供懷疑對象)。4.以被害人發生權益受損之網頁、電子郵件、新聞群組、BBS站等各項網路服務及網路位址伺服器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您可以就近選擇您住居所地等地區的警局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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