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罪被罰繳回犯罪所得
刑事犯罪 其他 2191 次瀏覽當時106年剛大學畢業出社會後在104人力銀行找到第一份工作,公司是做大陸市場的博弈平台,當時也不懂,就持續做下去了,後來公司被抄後,才知道是違法的,後來檢察官說認罪會從輕判刑,最後判決緩刑,但是要繳回犯罪所得31萬,想詢問這個繳回犯罪所得部分是能上訴撤銷或減輕的嗎,一直以來也只是在公司領薪水上班,公司也保勞保,從來沒有其他額外所得,這個判罰我覺得太重了
當時106年剛大學畢業出社會後在104人力銀行找到第一份工作,公司是做大陸市場的博弈平台,當時也不懂,就持續做下去了,後來公司被抄後,才知道是違法的,後來檢察官說認罪會從輕判刑,最後判決緩刑,但是要繳回犯罪所得31萬,想詢問這個繳回犯罪所得部分是能上訴撤銷或減輕的嗎,一直以來也只是在公司領薪水上班,公司也保勞保,從來沒有其他額外所得,這個判罰我覺得太重了
您好,如果對於判決結果不服,應係提起上訴爭執,若未上訴而判決確定者, 似較難再爭執,但或能申請分期付款,建議可向承辦書記官或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
你可以自己計算一下法院有沒有算錯,如果算錯的話可以上訴主張,沒算錯的話,就只能跟地檢署書記官要求分期了
您好,不確定您目前案件進度如何,如果收到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判決書後,因不服判決結果,需要在收到判決書日起20日內進行上訴救濟;只是如果案件已經確定了,雖然沒收金額部分無法再爭執,但關於金額繳納方式,您可以向執行檢察署的承辦書記官詢問,或許能申請分期繳納。
您好: 1.31萬怎麼算的可先看看判決書內的理由有沒有交代,或是閱卷釐清。 2.如對計算標準不服應循上訴救濟,惟上訴有20日期間限制,切勿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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