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

債務糾紛 其他 1042 次瀏覽
1.債務人為親戚,自己開公司;以公司週轉為由向台新大安申請車貸,並透過我妻子,委託我為保證人,並在委託之前在我面前塑造公司營運良好的情況;過沒多久,收到簡訊,才知道他跑路了。
試問,是否可以提告對方詐欺?

2.後來遇到債務人一次,
簽立手寫約定書一紙,
約定債務人於期限內需處理車貸款項,
並且有第三方見證人公證。
但是,債務人於期限過後,
也是毀約,手機更成了空號。
試問,是否可提告背信罪?
b55d83cc用戶 發表於 2021/05/06 04:1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6 08:23
    回覆諮詢(1987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1、不構成詐欺,但可以清償債務後,提出民事訴訟向親戚要求返還您代墊的費用。
    2、不構成背信罪,您的情況都只是民事債務糾紛,可以合約作為證據,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便後續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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