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租屋報稅,與他人合租但承租人非本人的問題

稅務.行政訴訟 稅務 411 次瀏覽
本人於2020/5/14起承租於台北市內湖區一戶民宅,因此住宅當初是以社會住宅做補助申請,需以其中一位房客的名字才能生效,所以當時簽約時只簽了那位房客的名字。請問這樣的情況,我是否也能夠報稅?
845ce31b用戶 發表於 2021/05/06 09:4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6 13:44
    回覆諮詢(19567)、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3)

    您是承租人就可以報稅
    
    
                         
  • 845ce31b用戶
    發表於 2021/05/06 13:48
    但因為是社會住宅,是由符合資格的甲房客作為承租人,而我是乙房客,為了符合社會住宅的身份,當時未簽約,現在想申請租屋稅金減免的話有辦法後續補簽約一份合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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