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亂替小孩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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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孩的監護者,目前和我的父母同住,去年底因爲教養小孩的過程中家母用抓耙子(扁平木棒)打了小孩的大腿造成瘀青,結果小孩去前夫家的時候被帶去驗傷、做筆錄。

後來對方陸續申請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今天收到通常保護令的調查庭通知,受通知人是寫小孩的名字,相對人是家母,受害人也是小孩的名字,想請問律師,這樣小孩一定要出庭嗎?出庭對小孩心理影響很大,我希望盡量避免小孩出庭,我可以怎麼做呢?謝謝您的回答
ac909707用戶 發表於 2021/05/06 15:14

5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6 15:3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原則上保護令的案件,法院要釐清事實,可能會傳喚加害人及被害者出庭,小孩應得由法定代理人陪同出庭,又法官本件可能認有傳喚小孩出庭詢問的必要,為避免遭認有發保護令的必要,或許應考量一同出庭;但仍得聯繫承辦書記官得否以其他方式代替。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6 16:17
    回覆諮詢(19766)、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原則上要由您帶小孩出庭,讓法院調查是否有核發保護令的必要。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06 17:26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保護令案件法官通常會希望雙方出庭並由被害人口中釐清家庭暴力是否有發生,建議您可陪同子女出庭釐清。如擔憂出庭對孩子有所影響,則或可向法院聲請指派家事調查官進行訪查,惟決定權仍在法官身上,且家調官之訪查需花費一定時間。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06 19:45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無正當理由不宜拒絕法院請求,惟其他答辯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7 11:38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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