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簽約完一週便要求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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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藉由網路上仲介協助處理的房屋出租和一位房東聯繫,也在看過房子後一陣子變在仲介那邊完成簽約和給付押金與半月房租服務費。但是一週後房東表示因為當初簽約時的連帶保證人必須是家長,而若無法讓家長出面便要求解約。
目前租屋的我們以滿二十,也有一位是工作中的。
但房東一直堅持要家長當面見面,而也只給了兩天時間可以讓我們處理。結果在我們聯繫家人要找房東並在他所說方便的日子後,房東卻又改口說他那天不行。
感覺一直在刻意要讓我們解約。
請問房東這樣解約是可以的嗎?連帶保證人即便成年也一定必須是家長?遇到這樣隨意解約的房東有我們可以主張的權利嗎?
957d6e06用戶 發表於 2021/05/08 20:5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8 21:23
    回覆諮詢(19871)、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對方任意解約不合理,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返還已經支付的押金與租金,並賠償您的損害(例如另外租房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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