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情侶在寵物店買寵物金錢糾紛,但現已分手,另一半不肯償還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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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和前任在寵物店花18000買了一隻貓,當時是我付全額,後來在分手時另一半才付9000,但拿走貓卻不願意付剩下9000元,想問如果對方不願意償還的話那能怎麼要回呢?
b327c02d用戶 發表於 2021/05/09 23:2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9 23:31
    回覆諮詢(1987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的情況只是單純民事糾紛,不構成刑事犯罪。因為金額小,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付款,如果置之不理,建議可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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