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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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發現老公好像有外遇,就用電腦登入老公的line發現和別的女人有曖昧訊息,老公每次回家都會把和她的聊天紀錄刪除,但我都有截圖存證,想請問這可以當作離婚證據嗎?會牽涉到妨害秘密罪嗎?
如果要合法取證有什麼比較好的方法嗎?
428365de用戶 發表於 2021/05/11 01:14

5 位律師回答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1/05/11 01:34
    回覆諮詢(1901)、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8)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1 07:58
    回覆諮詢(19755)、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擅自登錄您先生的LINE帳號並截圖,可能涉犯刑事妨害電腦使用罪與妨害秘密罪。該對話紀錄可作為證據,並提出侵害配偶權之民事訴訟,但應注意有上開刑事責任的風險。
    具體的提告與蒐證策略,較為複雜,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11 08:25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2)

    您好,就上述夫妻間彼此具有『忠誠義務』及『貞操義務』,配偶之一方應有權探知他方違反上述義務之情形,若有足夠事證懷疑配偶而進行截圖存證,應有妨害秘密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11 10:27
    回覆諮詢(412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2)

    您好:
    
    若擔心取證行為有涉法之可能,進而導致該等證據無法使用時,建議可持獲取的證據前往與律師諮詢取證之經過,交由律師判斷該些證據的取捨,以爭取降低您後續訴訟使用時可能導致的法律上風險。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1 10:2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擅自登入他人之line帳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若使用該等證據,民事訴訟未必會採認(但必要時仍須提出),建議仍盡量蒐集其他相關證據,例如常外出不告知地點.使用line詢問夫究至何處但其矛盾回復等等,但重點還是雙方已無法維持婚姻等情,雖外遇為影響婚姻之因素,但是否即已無法維持婚姻,仍不能逕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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