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談不成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871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是車禍起因 (國道)只有我有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國道內線 因恍神而撞擊車輛 前2台追撞  塞車而撞擊
六、問題: 第一台轎車因為保險人員去評估他車輛市價2萬維修費4萬  而談不攏 現在又打電話來說要提告我危險駕駛以及傷害罪   
剛開始是要我賠他一輛新車 我有請保險人員去跟他做一個和解 但是他硬要凹說要賠新車 不然就是4萬
772d3166用戶 發表於 2021/05/11 20:0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1 20:10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您好,保險談不攏,且您有受傷,您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罪,並透過調解程序跟對方求償醫藥費與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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