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糾紛》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069 次瀏覽
《土地買賣糾紛 》
我是賣方 買方為發電公司  在買賣過程中 買方提出無條件解約 原因是該土地附近計畫蓋泄洪池 導致買方無法在此種電 现在買方控訴我方知情不告這理由 来收回定金 但我方土地並未被徵收且未收到官方任何徵收公文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謝謝
0a94234e用戶 發表於 2021/05/13 21:08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5/13 21:11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上述對方解約若無正當理由可就損失向買方請求賠償違約金,惟解約理由是否不可歸責於買方必須進一步釐清,確定對方有無違約責任,相關細節以及有無訴訟空間可持資料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0a94234e用戶
    發表於 2021/05/13 21:09
    您好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3 21:40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如確實無法進行發電,對方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會買土地,初步建議合意協商處理;但若您這邊堅持要完成買賣,則需詳就契約內容檢視對方可否主張解約,此應妥為準備資料與律師諮詢處理。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3 21:52
    回覆諮詢(1984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買方若無法定或約定的解約事由,應不得任意解約,否則要負違約賠償責任。建議可提供完整合約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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