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詐欺
債務糾紛 其他 1121 次瀏覽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一下 我被因網路投資被詐騙 到法院去進行調解及一審 調解是在5/6 一審是在5/13 在調解前 有通知被告到庭調解 但他說不曉得調解日前 只知道一審日期 且表示有意願和解 但我認為這是謊話 好 到了一審 他以「車子壞了」為理由不能到場 法官以這個為「正常理由」接受 另外再重開審判。 到時審判時被告一定會又有理由不到場該怎麼辦? 第二次重開庭到時法官會因被告不到庭以累犯為理由拘提到案嗎? 被告前科累累 法官只有說以被告只是有困難賣帳戶為理由 並非真正集團的人為理由。然後在後面就是進行下一次6月的重新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