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詐欺

債務糾紛 其他 972 次瀏覽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一下 我被因網路投資被詐騙 到法院去進行調解及一審
調解是在5/6 一審是在5/13 

在調解前 有通知被告到庭調解 但他說不曉得調解日前 只知道一審日期 
且表示有意願和解 但我認為這是謊話

好 到了一審 他以「車子壞了」為理由不能到場 法官以這個為「正常理由」接受 另外再重開審判。
到時審判時被告一定會又有理由不到場該怎麼辦?
第二次重開庭到時法官會因被告不到庭以累犯為理由拘提到案嗎?

被告前科累累 法官只有說以被告只是有困難賣帳戶為理由  並非真正集團的人為理由。然後在後面就是進行下一次6月的重新審判
e82bd52f用戶 發表於 2021/05/14 16:0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4 16:13
    回覆諮詢(19817)、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您好,如果刑事程序被告無正當理由未到,法官可以命拘提。如果是民事程序,您可以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因為不清楚您的程序為何,如果已經起訴,建議可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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