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跟我從出生到現在皆分居,且給付的生活費也很少,仍然能申請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501 次瀏覽爸媽因工作因素,一出生就將我和弟弟託給奶奶照顧,大約一年見一次面,而我和弟弟生活起居的費用幾乎都是由奶奶、姑姑、叔叔負擔,爸媽寄的錢很少,近年來更是直接停掉,且高一弟弟現搬去與他們同居,他們也不會照顧他的三餐、身體狀況,讓他出外工作自給自足,若未來爸媽要求我們扶養他們,可以申請免除/減輕扶養義務嗎?
爸媽因工作因素,一出生就將我和弟弟託給奶奶照顧,大約一年見一次面,而我和弟弟生活起居的費用幾乎都是由奶奶、姑姑、叔叔負擔,爸媽寄的錢很少,近年來更是直接停掉,且高一弟弟現搬去與他們同居,他們也不會照顧他的三餐、身體狀況,讓他出外工作自給自足,若未來爸媽要求我們扶養他們,可以申請免除/減輕扶養義務嗎?
您好: 大略來說,若父母完全未交付扶養費用、亦未實際照顧子女,則有可能達到免除的程度。反之若父母給付的扶養費並非是0或曾有照顧的事實,法院會依具體情節判斷是否予以減輕扶養義務。舉證上,到時建議請奶奶叔叔姑姑協助作證。
您好,您的情形,可以聲請減免扶養,法院會依照父母實際扶養狀況,決定免與或減輕扶養。建議提供相關證據,進一步加line諮詢。
您好,您的情況可以委請律師向法院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將來可以傳喚奶奶或姑姑叔叔作證。 本人擅長家事案件,如有其他疑問建議加LINE諮詢
您好,依您所述,日後如父母向您請求支付扶養費時,您可以向委由律師向法院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請求法院傳喚奶奶、姑姑、叔叔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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