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離婚,房產應該要如何分配?

婚姻.監護 離婚 1487 次瀏覽
您好~是這樣的,我爸媽有討論要離婚。

但其實是我爸有被害妄想症,長期不定時會大鬧,所以搞得跟家人處的不好,今年他想賣房子分錢離婚,我們做子女的雖然沒給他孝親費,但每個月的水電瓦斯開銷全都我們付。

如果真的要離婚,目前共有財產只有掛在他名下,且我們一起共同居住的房子,我爸他是主張賣掉,然後跟我媽一人一半。

但我認為這十幾年我們做子女的也有負擔家裡的所有開銷,加上我是他的法定繼承人,在這情況下,我爸就拿走一半房產是合理的嗎?
(房子當初買我媽也有出錢,加上他已經20年以上沒給我媽家用費,家裡開銷都是我們子女給媽媽錢去繳納)

因此想請問2個問題,
1.這種情況下的離婚,財產分配下怎麼做會比較合理呢? 真的是夫妻一人一半,都不用考慮子女嗎?
2.如果房產要賣掉,是請房仲來估價,用現在估價的金額做分配嗎?

以上,謝謝您
819c9fbf用戶 發表於 2019/10/05 11:20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0/05 12:11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1.父親是否可以順利離婚,這部分必須要符合民法1052條規定所列舉事由。
    2.即便可以離婚,婚後財產分配並不需要考慮子女,惟你們過去若有繳納房貸,可考慮就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3.房屋價值如何計算,通常會專人特別計算,這部分你可持資料與律師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0/05 15:28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依你所述,房子登記在你父親名下且購屋時父母都有出錢,要看雙方當初的真意為何,判斷是否一部分為母親所有只是借名登記在父親名下。至於你與兄弟姊妹負擔每個月的水電瓦斯及日常生活開銷、給付母親生活費用,房子並不會因此變成你們也有份。
    (2)若房子是父母結婚後購買,且認定歸你父親所有,你父母離婚,母親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將房子列入分配。說一人一半並不準確,簡單說是將夫妻雙方婚後財產調整至齊平相同。
    (3)你父母還健在,房子尚非遺產,自然不用考慮子女。
    (4)房子賣多少錢尚在未定之天,若要協議分配金額,可用比例的方式作約定。
    (5)你母親如果也願意離婚,雙方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協議離婚即可,至於協議賣房分錢,如實際可分得的金額對於你母親更有利,也未必不可。建議備齊相關資料(土地房屋謄本、戶籍謄本、診斷證明等)找律師討論,以維護你母親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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