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監護權
婚姻.監護 離婚 2164 次瀏覽事實經過: 男方因詐欺被關,寄協議書離婚,我提的條件不外乎小孩跟我、探視時間,男方也同意,但之後開始男方條件一個一個出來。 1.先說不能改姓、在監期間男方家人代為探視👉我答應,請他趕快給我協議書 2.再來信時說,出獄後小孩必須一個月一天跟男方住,不答應就不想將協議書跟在監證明給我👉我只好答應,再請男方儘快將協議書與證明給我 3.最後一次來信說,男方想過了,以前因為男方家人不會幫他照顧小孩所以不敢跟我爭取,現在可以了,要跟我爭取一個小孩,我必須給他,若不給就不給我協議書跟證明,不然就上法院,男方說情況已夠壞,也不會再壞,這樣說不定還有轉還的餘地,要放手一搏試試看,男方也說他不差這趟法院。 問題: 我現在沒有工作,家人在幫忙撫養,我是兩個小孩的主要照顧者 我直接上家事法庭能夠打贏嗎? 我要準備找工作了,還沒找到前直接上法庭法官會判給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