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室友租屋糾紛

不動產.土地 租賃 715 次瀏覽
我們是租一整棟三層樓  共有四間套房  四間住不同的人 我們合約是從2020 7/1到2021 6月30  然後是一年租金繳清 其中一間室友跟我們說他要提早搬出去  我有先跟他們講說  提早搬 租金也沒辦法退給你們  叫他們可以租到六月底再走 原本是跟我說好  但後來他們還是一樣五月就先搬走了 剩下來的這些人跟房東還要繼續簽了下一年的合約  但是房間的分配不一樣 我們想說之後也要換房間  所以就先換了  要住他們原本的房間之前  也已經問過他們 我們能不能搬進去了?  他們說可以 也已經把鑰匙跟遙控都交給了我 但是我現在換到他們的房間  他們才跟我說 要我付房租給他們 所以想問說 這該怎麼辦?當初合約書上並沒有註明哪間房間是誰的
05da33ea用戶 發表於 2021/05/18 11:2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8 11:59
    回覆諮詢(21626)、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租約沒寫清楚,但雙方口頭上已經講好,對方就不能反悔。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建議可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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