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加班與休假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385 次瀏覽
1.一個月加班時數不能超過幾小時?
2.加班幾小時以內的時數不能報所得稅?
3.禮拜日加班是否需要雙薪或者1.5倍?
4.一個月可能沒休假或者只休一天是否符合政府政策規定?
9a9c759a用戶 發表於 2021/05/18 22:47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9 06:34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勞基法第32條規定,一個月加班時數不可超過46小時。
    2.依照國稅局的問答集,符合勞基法內的加班時數,都是可以免稅。
    3.依照勞基法24條規定,可能要按照實際加班時數,以平均時薪計算加給一又三分之一,或一又三分之二倍的薪水,勞動部網站應該有計算的系統可以協助。
    3.如果加班時數超過規定,依照勞基法79條規定,可以向勞動局檢舉,公司會因此被處罰款。
    5.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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