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關係校內取消學生實習,需將實習地的租屋解約,卻拿不回押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373 次瀏覽本人在澎湖就讀科技大學,因系所需要面試上高雄國賓飯店的實習,在高雄租屋並簽約,但因疫情學校配合政府故取消所有實習活動,學生向房東提出解約,押金卻全部拿不回來
本人在澎湖就讀科技大學,因系所需要面試上高雄國賓飯店的實習,在高雄租屋並簽約,但因疫情學校配合政府故取消所有實習活動,學生向房東提出解約,押金卻全部拿不回來
您好,您個人的因素提前解約,習慣上應賠償一個月租金
您好,因為外部因素不可歸責於雙方事由(疫情關係),致使您無法完成契約,對方應無理由扣押押金,可主張返還。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另若房東不退,可申請調解處理。
您好,您必須審視您與房東間所簽署的租約判斷,如果您具有契約內所約定的終止租約事由,終址租賃關係是不用支付賠償的。相同的,押租金賠償規定也要回歸契約內約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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