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詐騙,與車手談完和解後遲遲未收到詐騙金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623 次瀏覽已受詐騙半年 前上個月某地院之書記官打電話聯絡我,說是已捉到車手,願以和解並支付提領金額來換取減刑 (目前尚未收到檢方的起訴書) 10天前已於和解委員會談完和解 對方(車手)願支付提領金額也於當下承諾於2日內以匯款方式償還被害(詐騙)金額 所有條件,包含償還期限、償還金額、用以償還(匯款)的銀行戶頭,皆以在和解委員的見證下簽好文件並留有影本 然而,和解完至今已過了10天有餘 查看銀行戶頭,遲遲不見那償還的款項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因目前尚未收到檢方起訴書,故我沒有任何車手的個人資料,我是否有權利向和解委員會申請調閱相關資料?或是請委員會聯絡該書記官呈報此事? 2.已達成和解,但對方尚未償還之情形,若過後檢方又提出刑事訴訟,那我是否可以或是有需要再另外提併民事訴訟? 3.和解筆錄皆有記錄償還期限、償還金額、該匯款之銀行戶頭,這樣是否也已具有法律效力?如若對方未在期限內償還該款項,有何措施可逼迫對方償還?又是否可提高償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