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無償使用的使用者向買方寄存證信函要求取消買賣契約,否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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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地主)與前買方簽訂附但書的買賣契約,我們依但書及賣方寄給我們的存證信函提出我們有優先購買權,簽訂契約(無但書)並且進行到價金已全數匯入履保帳戶,賣方那邊出現一個口頭承諾可以無償使用的使用者,他們說他們擁有第一優先購買權,目前寄存證信函給我們買方,要求我們取消契約否則他將對我們提出損害賠償
3cbfb233用戶 發表於 2021/05/21 12:47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1 12:59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所述情形可回函拒絕對方無理的要求,若對方提起訴訟索賠,再針對其訴求具體答辯即可。
    
    
                         
  • 3cbfb233用戶
    發表於 2021/05/21 13:02
    那請問對方是否能成立為優先購買人呢?並且對方不應該知道我的地址的相關個資是否能回函的表示對方侵權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1 13:11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對方或可能是主張賣方將無償贈與給其,故您這邊不能主張優先購買權,其可先受贈與,但實際上賣方與對方背後可能是為規避您這邊的優先購買權,故表面上以贈與土地辦理,而擬事後再以高價賣給對方者,若然,似涉有不法;既然對方僅單單有口頭承諾,您這邊又已簽訂契約及付款,若賣方因此即辦理移轉登記,您這邊似較無責任,反而對方應為其他更有利之舉證,而非空泛其言。
    
    
                         
  • 3cbfb233用戶
    發表於 2021/05/21 13:21
    賣方並非想贈與那位使用者,但使用者純以口頭言語表達他為租賃的優先購買者,而賣方純口頭要求我們信任要我們解除契約,並且中間協調的仲介反而要求我們賣出我們的土地並隨意在外散播謠言說我們。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21 13:23
    回覆諮詢(21729)、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對方並無書面證明您可以拒絕,另外,仲介在外散布謠言可對其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建議提供當初的買賣契約書與存證信函,加Line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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