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全新未入住房屋,過了快半年有滲水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455 次瀏覽事實經過:您好,我109/10/12透過房仲出售點交未入住全新房屋一棟,110/4/9房仲line給我一張天花板滲水照片,我請對方找建商評估狀況,房仲稱建商回覆已過一年防水保固,不負責此問題。房仲新屋主回頭要我負責全額修繕費用 請坊間水電初步判定為3樓主臥浴缸下方排水管問題導致下方2樓廚房天花板滲水。 問題:我持有期間及售屋點交皆無此滲水現象,新屋主要我負責5萬多的修繕費用,我需支付嗎?謝謝
事實經過:您好,我109/10/12透過房仲出售點交未入住全新房屋一棟,110/4/9房仲line給我一張天花板滲水照片,我請對方找建商評估狀況,房仲稱建商回覆已過一年防水保固,不負責此問題。房仲新屋主回頭要我負責全額修繕費用 請坊間水電初步判定為3樓主臥浴缸下方排水管問題導致下方2樓廚房天花板滲水。 問題:我持有期間及售屋點交皆無此滲水現象,新屋主要我負責5萬多的修繕費用,我需支付嗎?謝謝
除非您的契約另有約定,否則您出售房屋時,若不存在漏水的瑕疵,則無須負責。
您好,若新屋主無法證明該瑕疵是您造成,且距離交屋也超過一定時間,對方沒有即時表示有瑕疵,原則上您無須賠償或負責
我想高律師的意思應該是指已經交屋很久了,原則上應該與您無關,所以不用負責; 對方固然有對方的堅持,但您也可以選擇自己的應對方式。
您好,看起來似乎是先天的問題,並因正式入住使用後才會發現問題,您這邊或許可再向建商爭執,過了保固也不代表就一定不能請求修繕;又您既為賣方,就此瑕疵仍可能需負一定之責任,當然,也可以拒付到底,不過修繕費用若可以協商各負擔一半(對方自己要買防水保固不到一年的房子,對於無法行使保固權也應承擔),並且簽定協議,買方未來不得再主張其他瑕疵責任等等,或許也是解決之道。
您好,建議與屋主協商,否則為了修繕費,導致對方提告的話,對您未必有利。因為您未來可能要負較重的舉證責任。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依您文中資訊所述,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外,依法您恐需要負擔房屋瑕疵責任,因此,會先建議了解雙方所簽署的買賣契約內容,以分析您的責任是什麼。此外,如依契約約定您需要負擔責任,為減少損失及相關的應訴成本支出,您可再請物業管理公司幫忙與建商協商;或是與新屋主協商費用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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