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轉交沒獲利視為販賣?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63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男友幫一名友人送第二級毒品給另一名友人,沒有任何金錢交易和獲利。
起訴書上寫到,我男友與提供第二級毒品的友人為共同分擔,被訴說為“販賣”。
問題:
沒有金錢上的往來獲利,出於好心運送,能否將其為“轉讓”?
be53ee61用戶 發表於 2019/10/06 14:21

5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6 14:2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刑事毒品案件,依您所述,轉讓與販賣(或運輸)毒品的刑事責任差距很大,而本件相關細節及法律上重要爭點尚不清楚,本件建議您男友攜帶起訴書等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6 14:27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你這情形有無獲利影響很大,建議找律師協助了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06 16:36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即便你的行為不該當販賣毒品,也該當運輸毒品,兩者皆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是否能夠將行為"定義"為"轉讓",這部分最好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6 17:23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建議帶妥起訴書找律師詳談,以擬定最有利的行辯護方向。
    
    
                         
  • 詹振寧律師
    詹振寧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6 18:12
    回覆諮詢(46)、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10)

    毒品案件上的獲利不一定單純以金錢作為衡量,檢察官會列為販賣共犯,應該會在起訴書證據清單上面說明證據方法,目前最重要的應該是找信賴的律師研究案情,並且針對檢察官起訴書的證據清單逐一研究破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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