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機車上一人重傷,一人輕傷,訴求在同一審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195 次瀏覽
兩隔月前發生車禍,我和後座在機車上被公車撞上
初判肇責全在公車
問題:
一人重傷一人輕傷,請問上訴時,是依照人分兩個案件上訴審理

還是兩人在同一案件對對方提出訴求審理?
18d10dc6用戶 發表於 2019/10/06 15:05

3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06 15:4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必須釐清者,刑事訴訟告訴部分,是先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起訴後由一審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判決後才有上訴與否之問題,若你們均不服一審判決,因為告訴人並非刑事訴訟所稱之當事人,僅能向檢察官表示不服之理由,由檢察官提起上訴,上訴後會是同一個上訴案號審理,建議您委請律師處理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6 17:21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你們兩人均須提出刑事告訴,後續由檢查官偵查、起訴,法院審判,原則上應該會在一起審理。
    
    
                         
  • 詹振寧律師
    詹振寧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6 18:41
    回覆諮詢(46)、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10)

    如果您在警察局是一起對公車司機提告,原則上檢察官會在同一個偵查案件偵查,如果起訴也會一同起訴,將來法院也是一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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