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販售軟體是正常的但客戶不會使用?要求退費,可以不退?
其他 其他 1483 次瀏覽最近有販售許多軟體,但是其中有一名客戶因為不會操作,但已經取的了軟體,且已使用,但是他說他用不習慣,想退費,可以不退款給他嗎?除此之外,可以先立定甚麼具法律效力的條款,來遏止這種用不習慣就不要的人...
最近有販售許多軟體,但是其中有一名客戶因為不會操作,但已經取的了軟體,且已使用,但是他說他用不習慣,想退費,可以不退款給他嗎?除此之外,可以先立定甚麼具法律效力的條款,來遏止這種用不習慣就不要的人...
您好,買賣契約成立後,對方不能主張用不習慣就要求退費,您可以拒絕。如果對方要解約退費,依照民法規定必須您的軟體有瑕疵等情況才可以。
您好,要看該瑕疵是否導致軟體整個法使用,依照您的敘述初步判斷既然可以修復,對方就不能要求全額退費,頂多減少買賣價金,退還部分的金額。
您好,若就販賣行為未簽訂契約者,建議要整理過去遭以不當理由主張退費的案例,將相關不能退費的主張,清楚揭示於商品販賣的須知中,以杜爭議;另就軟體的網路販賣(通訊交易),非得逕於7日內解約退貨,詳細請參消保法第19條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等規定。
買賣契約成立後,原則上對方不能要求退費喔。 建議可在交易時一併告知,並在收據上註明售出不退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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