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及妨害名譽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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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A與B是鄰居
A檢舉B社危法72條第三款,有去警局做筆錄
一個月後B當面找A理論,問A是不是叫ooo,A回答是,並又問是不是A檢舉B的,A回答不知道不清楚。

二天後B家門口就出現紅布條"ooo出來面對是男人就要敢做敢當。

問題:
請問這部份有沒有觸犯個資法的問題?
還有觸犯妨害名譽的問題?
beb6904e用戶 發表於 2021/05/26 16:51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26 16:58
    回覆諮詢(19833)、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貼紅布條的人可能違反個資法與刑法誹謗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並要求民事精神賠償。提告後,可以聲請檢警調閱監視器找出犯嫌
    
    
                         
  • 林詠善律師
    林詠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6 17:11
    回覆諮詢(52)、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3)

    感謝律師回答
    個資法的部分還是要看說,貼紅布條指名道姓的話會不會造成對方的損害(有可能的),而是不是男人有可能會牽涉到公然侮辱的問題,不可不慎。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5/26 20:4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提告是您的權利,姓名本屬個資費,他人未有正當目的不得無故利用;又其所言,也有貶抑您名譽的可能及意圖,就其行為應可考量提告,但提告會持續有爭執不斷,檢察官及法院心證也不一定,當然還需綜合考量後再為決斷。但至少,可發函給對方要求撤下紅布條。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6 21:10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是可能有構成公然侮辱及違反個資法的問題,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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