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飯店簽訂婚宴場地合約,因不可抗力解約內容條款疑問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642 次瀏覽
考量近期疫情嚴重,也正好在與飯店討論婚宴場地合約簽訂事宜,以下節錄有疑問的條文內容,其中"如遇下列不可抗拒事由雙方同意亦得不退訂金並研商另擇其他日期以舉辦本活動"這句話不知道是不是代表我們同意不用退訂金,只能選擇延期舉行,還是說我們仍有解約退訂的選擇,只是若雙方合意可以選擇延期進行,謝謝。

以下為合約內原始內容:

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處理: 
訂金一經支付,概不退還或轉讓其它使用(限宴用廳使用),如遇下列不可抗拒事由雙方同意亦得不退訂金並研商另擇其他日期以舉辦本活動。
因天災、戰亂、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合約或履行顯有困難者,任一方均得解除本合約。合約解除後,飯店應無息返還賓戶已繳之定金。
當事人之一方因前項原因解除合約者,對於他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可抗拒之天然/人為災害/法定傳染病且疫情嚴重:
‧ 政府或其他權力機構之命令或禁令所限
‧ 地震,颱風,火災,水災,嚴重污染或爆炸損及飯店建物
‧ 依法律程序為政府規定強制執行之工程或因罷工或其他因素而導致全面或部份停工之情形
‧ 法定傳染病且疫情嚴重
f9dc4851用戶 發表於 2021/05/28 14:45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28 15:05
    回覆諮詢(1976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代表可以選擇退訂金,或者雙方協商另外擇期舉辦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8 15:19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若依合約規定解除契約,可以請求退還訂金;也可以選擇不解約而協商擇日舉行。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8 15:23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您好,建議您直接與業者確認條文所述的意思是什麼,如果業者解釋上與您所預期的意思不符,您可以與其協商討論修改;而如雙方意思是一樣的,業者現在所提供的條文內容,已經導致您對條文內容的意思解釋上有疑義了,顯然就不是一個雙方皆明確了解的文字內容,為免日後雙方在契約履行上造成解釋問題,您直接請業者將文字修改清楚後再簽名,會對您比較有保障。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8 16:26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是因為疫情關係,可能需要確認婚宴日期是否符合法定傳染定且疫情嚴重之情形;
    換言之,如果婚宴日期是明年時,則是否仍符合不可抗力事由,則需要再確認;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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