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朋友與友人的對話在社交軟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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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男友的前女友公開我跟男友的對話紀錄在自己的ig上  是否構成任何法律責任
然而在我們在一起期間不段打電話私訊謾罵  po文  私自破壞我送與男友的東西和拿走卡片  
我想提告是否有什麼途徑
7e1d842d用戶 發表於 2019/10/07 06:29

2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7 12:09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好: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除非基於公益或得當事人同意,否則原則上不可以公開私訊。依您所述,本件只涉及私人糾紛,與公共利益無關而且侵害您的隱私權,這已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了,這邊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另,您將物品與卡片送給男友,該物所有權就為男友所有,要提告毀損則必須由男友提起。
    
    
                         
  • 王煥傑律師
    王煥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7 13:17
    回覆諮詢(9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22)

    您好:
    
    1.對方在IG上公開您與男友對話紀錄,如使第三人得以透過這些對話紀錄識別出特定人,則對方行為恐已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建議可提起刑事告訴。
    
    2.對方用電話私訊謾罵您,建議可向對方請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仍須視對方謾罵內容而定,建議可將對話過程錄音,以便於蒐證。至於對方PO文行為是否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以及民事侵權行為,則須視PO文內容決定。
    
    3.對方私自破壞您送給男友的卡片及物品,由於您已將該物品贈與給男友,這些物品所有權已屬於您男友,如想向對方提告,也必須由男友自己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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