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離婚但對方不願意
婚姻.監護 離婚 1259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朋友跟老婆已經沒有感情,想離婚但對方不理不睬,女方曾經有開出條件是要男方支付50萬和贍養費才肯離婚,但女方一直都沒有工作,應該也無力扶養孩子,目前雖然還是住在一起,但已經分房兩年沒有睡在一塊,雙方育有三個小孩,且妻子會莫名其妙對小孩大吼大叫,嚴重造成小孩內心受傷,妻子有外遇且最小的女兒不是他的,但礙於妻子外遇對象是認識好友的丈夫,不願以此做證據也不願去驗小孩DNA做為證據 問題:請問我朋友這個有辦法向法院訴請離婚嗎?他無法提供外遇證據也無法向法院證實小孩不是他的證據,因為他不想去傷到小孩。想請問除了上述這兩個可以當有利證據外,還有什麼能夠拿來像法院訴請離婚證據?畢竟雙方已無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