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是否可代替生病的媽媽提告父親及小三侵犯配偶權
婚姻.監護 其他 1533 次瀏覽請問媽媽目前是屬於無意識的病人(尚未辦理監護宣告),入院三年形同植物人,父親因地緣關係認識外籍勞工進而交往,屢次匯款給對方,並且每天電話、視訊不斷,甚至訊息互稱老公老婆,甚至父親想變賣兩夫妻從年輕一起打拼來的唯一房子(房產為父親名下,非共同持有)。 因當時母親生病事發突然,並無留下任何話語及交代,身為女兒就目前父親在媽媽還在醫院的情況下,如何能夠代替母親提告父親外遇部分? 提告訴求大概是侵犯配偶權的賠償,以及如果父親變賣房屋後是否得就其金額有請求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