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及存證信函填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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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諮詢租賃契約相關方面的法律。
代理人稱為甲方,承租人為乙方,該租屋處為可養寵物之電梯套房,是由原房客於網路介紹給乙方之租屋處,乙方與甲方及原房客約定好時間,乙方承租原房客契約並與甲方簽約,甲方簽約階段沒有提供乙方屋主聯絡資料僅提供公司地址及名稱。
乙方因同居者家人發生重大事故需違約尋找新租屋,在歸還房屋之前乙方有確實清潔到原房客交於乙方時之屋況,乙方與規定歸還房屋當日早上約九點邀約甲方於下午4點當面點交,因甲方無法到達且後續約定時間乙方在上班無法配合,甲方選擇讓乙方留下兩把該租屋處鑰匙由甲方自己上樓檢查房屋沒有當面點交,甲方又於當日晚上將冷氣濾網打開、床板床墊推開,回覆乙方房屋清潔不乾淨、地板黏著且寵物味道濃厚,要求收取清潔費2000以及傢俱除味如果味道還很濃要更換全新之傢俱、重鋪地板、粉刷牆面並要求乙方全額支付,乙方有與甲方爭論,該租屋為可寵物之套房,寵物難免會有味道或是有大小便在尿盆外,但乙方有做到大小便清潔之責任且乙方在租屋期間有做到友善管理、正常使用之原則並未有惡意破壞之行為,甲方認為寵物氣味味道濃厚是我們的問題且點名牆壁有寵物大小便地板臭味濃厚有溺尿,堅持要我們負責,乙方有承認租屋處沙發因無法整理完善以及床板底下未清潔乾淨,答應協助甲方補償沙發以及清潔費的支付,但甲方尚有列出窗簾、地板、冷氣的報價及未報價的粉刷牆面工程,告知乙方後續可能之費用,期間並未告知乙方任何歸還押金之時間以及金額,已有觸犯侵佔罪之事實,滋因告發對於乙方沒有任何補償又需耗費精神及時間,乙方想寫一封存證信函給貴公司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日後屋主以及甲方後續的問題。
87da3a68用戶
發表於 2021/06/09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