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丈夫故意在網路散播不實指控女方偷吃,且無任何證據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58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您好 想請教一下
目前狀況:
A公開且故意於FB網際網路上,發表文章散播不實指控 ,文章述A自身的老婆B,在外和男性友人看電影和吃飯
(文章附上的照片只有吃飯的食物照、看電影的電影票照,都無B或男性友人的合照)
並且在文章指控:女方偷吃、近期2個月時常勾引男生滿足她慾望和需求。
以及在內容強調女方不可取、行為偏差,意圖散播於大眾。

以上都是不實指控,被害人女方(為B)目前心理壓力極大,因A男方丈夫 不肯撤下不實指控的貼文。



問題:
1、這個構成毀謗罪嗎?
2、提起告訴的話是去警局提出「毀謗罪」的告訴嗎?
3、妨害名譽的話也算是毀謗罪嗎?
4、因為他倆A和B為夫妻關係尚未離婚,那這在毀謗罪裡,算是跟「公共利益有關」嗎?
a368b0de用戶 發表於 2019/10/08 15:37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0/08 15:49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是否構成妨害名譽必須就留言內容個案認定,這部分你可持資料交由我們檢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0/08 16:29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7)

    訴訟勝負的關鍵在於  正確適用法律與提出合法證據
    建議您持相關資料來所供律師檢視  
    以協助您提出法律上理由 與舉證
    
    另亦建議同時為離婚等可能發生之相關事宜 預為準備  避免措手不及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律師協助成功離婚並免予支付贍養費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迅速離婚及取得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向對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使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長年家暴,律師協助獲判離婚、賠償費及財產分配共500餘萬元
    
    徵信社違法破門拍照、警察違法取床單、檢察官違法取DNA,法官判決證據通通不能用
    
    人夫與小三通姦,律師協助配偶提告,小三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應賠償40萬元 
    
    偶像劇情節真實發生,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獲通姦罪之不起訴處分
    
    當閨密被訴通姦,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前夫糾糾纏,提告離婚無效
    
    遭家庭暴力離家,配偶訴請交付子女,本所律師協助取得內容完整之保護令及促使其配偶撤回聲請交付子女
    
    律師協助經由和解成功爭取單獨行使負擔子女親權
    非善意父母,OUT! 
    
    律師協助連未到期生活費都一起請求
    
    請求離婚、家暴賠償及扶養費,律師協助迅速解決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9 08:54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因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並委託律師出庭或為您撰寫答辯狀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