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修繕責任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290 次瀏覽在網路上查到根據民法 善良管理人 若房客未及時告知有物品需要修繕是可要求賠償的 有兩個問題想問 1、請問物品是人為的情況下才能要求房客賠償嗎? 2、若是自然損壞的話就無法要求賠償了嗎?
在網路上查到根據民法 善良管理人 若房客未及時告知有物品需要修繕是可要求賠償的 有兩個問題想問 1、請問物品是人為的情況下才能要求房客賠償嗎? 2、若是自然損壞的話就無法要求賠償了嗎?
善良管理人不是這樣理解的喔,這個是要判斷注意義務的程度來判斷有無過失。 租賃物的修繕原則上都是房東要負責,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物品的自然耗損或損壞,都是房東要負責修繕,例如冰箱用到一半壞了,而你平常都是正常使用,這樣房東就該去負責修繕的。
對,基本上你問題的答案均為「是」,除非房客遲延通知造成東西損壞狀況擴大,而如果提早通知可及時減少損害等等,還有爭執空間。
您好,如果是房客人為造成,可以跟對方求償。如果是自然損害,就不能要求房客賠償。
您好, 如果是人為損害可以向房客求償。若是自然耗損,原則上不得向房客求償,除非是因為房客未及時告知您進行修繕,導致損害擴大,才有求償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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