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長期未盡扶養義務,請求減輕免除撫養權問題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3256 次瀏覽從小父親對母親酒後施暴,以及我多次撞見父親外遇 在我12歲時母親對父親以離婚提告,法院判決我與哥哥二人跟隨母親生活 直至目前為止與父親已17年間未聯繫 法院判決父親應該要支付我倆的贍養費也從未支付 成長年間從未得到父親的任何幫助與聯繫。 上個月從父親那邊的親戚得知 他中風導致血管堵塞送院開刀後急救住於加護病房至今 要求我們兩人支付所有費用以及後續的安置費用 我倆的立場為,對我們多年未盡扶養義務 想請教律師們幾個問題 1. 我們應先主動提出告訴 減輕/免除撫養權嗎? 2. 判決前所有醫療費用、安置費用,是否都得我們兩支付?可以請求法官減輕嗎? 3. 若我們要提出證據的話 除了未支付撫養費的證據(當初的離婚公文)外 我求學期間全額就學貸款,或是打工紀錄,也能當作法院證據嗎? 4. 想請問 擬寫訴狀的大概方向可從哪邊下手? 5. 想請問 這種情況的官司 勝訴機率高嗎?法官會依什麼根據裁判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