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長期未盡扶養義務,請求減輕免除撫養權問題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3256 次瀏覽
從小父親對母親酒後施暴,以及我多次撞見父親外遇
在我12歲時母親對父親以離婚提告,法院判決我與哥哥二人跟隨母親生活
直至目前為止與父親已17年間未聯繫
法院判決父親應該要支付我倆的贍養費也從未支付
成長年間從未得到父親的任何幫助與聯繫。

上個月從父親那邊的親戚得知
他中風導致血管堵塞送院開刀後急救住於加護病房至今
要求我們兩人支付所有費用以及後續的安置費用
我倆的立場為,對我們多年未盡扶養義務

想請教律師們幾個問題

1. 我們應先主動提出告訴 減輕/免除撫養權嗎?
2. 判決前所有醫療費用、安置費用,是否都得我們兩支付?可以請求法官減輕嗎?
3. 若我們要提出證據的話 除了未支付撫養費的證據(當初的離婚公文)外
我求學期間全額就學貸款,或是打工紀錄,也能當作法院證據嗎?
4. 想請問 擬寫訴狀的大概方向可從哪邊下手?
5. 想請問 這種情況的官司 勝訴機率高嗎?法官會依什麼根據裁判結果呢?
b3ff03d5用戶 發表於 2021/06/25 12:02

7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25 12:2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依您所述,似有機會聲請減免,書狀可參考網路上範本(法院即有),法條依據為民法1118-1,詳述父親過去未盡扶養義務及雙方關係並「盡量舉證」;另,你也可以不付,等對方提告聲請給付扶養費用或其他親人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時,再為答辯處理。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6/25 12:39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需待法院判決確定始向後發生效力,建議主動提出,避免法院判決確定前有需要您兄弟支付的金額逐步增加。
    
    2.判決前會有這個風險,目前看來應該是親戚可能來主張替您們兄弟代墊扶養費,或後續代替父親來主張扶養費用。
    
    3.可以當作證物,證明父親未盡扶養之責,您們是貸款和半工半讀才能繼續求學。
    
    4.往父親未盡扶養責任的方向寫,除金錢外沒有實質照顧也是重點。依您所述12歲以後未盡扶養之責較為明確,12歲前若父親有給付金錢或實質照顧,則法院可能往減輕扶養的方向裁定;反之則可能往免除扶養的方向。
    
    5.是否可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舉證責任會在您們兄弟身上,法院判決需看證據能否證明父親未盡扶養責任。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6/25 12:49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建議主動取得減免扶養義務裁定較能保障自己權益,只要向法院提出聲請狀,說明生父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及有家暴情形,並在書狀寫可為證人之年籍資料供法官參考。
    
    
                         
  • 呂昀叡律師
    呂昀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25 13:19
    回覆諮詢(130)、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2)

    父親已經陷入不能生活的情況,法律上必須要儘速向法院聲請減免除養費(法院會開庭、調查證據),過去父親沒有扶養的這般事實,可以請知情的證人來法庭上作證,離婚公文或打工紀錄也是佐證的一種,不過如果父親是12歲才離開小孩,法院可能會認為父親畢竟有盡12年的扶養義務,所以判減輕的機率比較大,不至於會完全免除。詳細還是要依個案判斷。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6/25 13:52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您好,待免除扶養義務訴訟終結,可能已經緩不濟急,若要處理該案,可循協商方式處理,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b3ff03d5用戶
    發表於 2021/06/25 18:34
    想再請問一下律師們 如果要遞交聲請狀時需備齊所有證據一併遞交嗎?還是部分證據可以後補呢?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6/25 18:39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聲請狀有援引到的證據可以附在聲請狀後裝訂成一本給法院。原則上訴訟進行期間可再補充證據,也可向法院聲請調查對您有利的人、物證,比如說聲請傳喚媽媽到庭證明爸爸沒有支付扶養費用等等。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4/25 10:34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