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贈與老公的房子賣掉的錢 可以要回來嗎?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172 次瀏覽
1.  老公名下有一棟房子 當初是婆婆買的然後登記老公的名字 在去年房子賣掉了 賣房子的錢是入到了老公的戶頭 老公去年有歸還了其中一部分 今年婆婆要求老公歸還剩下的錢 不然就要提告 請問這樣告得成功嗎?
2. 延續上一個問題 當初婆婆提議老公把賣房子的錢先歸還給她 她就把另外一棟房子以贈與的名義過戶給我老公
但老公怕錢先還給婆婆 後來婆婆反悔不過戶 所以請問可以請律師擬契約公證 要求婆婆簽契約自保嗎?
043233a0用戶 發表於 2021/07/01 03:26

9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05:44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基本上,如果房子已經移轉過戶完成,在您先生沒有侵害婆婆權利的情況下,婆婆原則上是不能撤銷之前已經給您先生的房屋贈與,更不用說請求您先生將已經變成他所有物房子賣出的錢,所以婆婆的請求是沒有道理的。
    2.如果要確保雙方彼此權益,當然還是可以請律師擬約,保障彼此,預先消弭紛爭,會較為妥適。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06:1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如果已賣出的房子確實是借名登記,老公並非實際所有權人,則房子本應歸還給婆婆,賣房所得價金也應歸還婆婆。若雙方另有贈與協議,最好盡快移轉登記或明確以書面約定並經公證才有保障。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06:34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1. 關鍵在您有提到「老公去年有歸還了其中一部分」,所以今年您婆婆要求您先生歸還剩下的錢,若真的走到提告的程序,婆婆必然會善加運用去年您先生有歸還部分金額這件事,在訴訟上做對其有利的主張,不可不慎。
    2. 延續上一個問題,請律師擬契約公證以自保,概念上當然可行。然而,依據本所近20年之不動產繼承相關案件累積之經驗,建議您可和先生商量後,將先生與婆婆間相關房產之情形,交由本所律師研究並提供最佳處理方式之建議,以謀求權益保障的最大化。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06:36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本律師的line ID為 fkh1979
    如您希望借重本所近20年之不動產相關實務經驗,可加line諮詢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09:48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
    1.就前一間房屋,可能會有借名登記的問題。若錢不歸還,婆婆未來可能主張借名登記請求返還賣房的錢。
    2.雙方約定婆婆贈與房產,老公還錢,對雙方都有保障。
    3.如果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 吳于安律師
    吳于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10:07
    回覆諮詢(222)、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72)

    您要釐清的是,您先生與婆婆間這些房屋過戶登記的行為,究竟是贈與還是借名登記。若是贈與,只要您先生沒有構成民法第416條的撤銷贈與事由,婆婆就不能反悔;但若是借名登記,那您的婆婆就確實有權利要求把賣房獲得的價金給她。會建議您要釐清您先生和婆婆間的的真實意思為何,這部分要請您將詳細過程私訊給我們,屆時會與您討論及分析,看要如何應對及處理,後續也可協助擬約等事宜。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10:3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縱有可能主張其他法定權利,但如果已經有歸還的事實,不易主張可繼續取得剩餘款項,可能還是要歸還;又就其他房子贈與部分,當然可以協議並公證,然而,如此一來,即需與婆婆以利處理事情,對方能否接受及親情兼顧等。都要考量。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11:40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依您所述如賣出的房屋當初係借名登記,您的婆婆是有權要求返還買賣價金的,但相關事實還有待釐清,建議您可以加入本所Line提供更加詳盡的資料進一步諮詢、分析,並由律師就房屋贈與的部份協助擬約及公證,以確保您與先生的權益、爭取最為有利的條件。
    
    
                         
  • 呂昀叡律師
    呂昀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1 12:55
    回覆諮詢(130)、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2)

    當初登記在先生名下的原因有很多類,例如贈與、或借名登記,如果房子是贈與給先生,那既然已經是屬於先生的財產,在法律上其實並沒有什麼償還的責任;但如果是借名登記,這也要詳細討論當初借名登記的理由、有沒有簽契約..等,在法律訴訟上是相當難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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