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投資被朋友告(已開過一次偵查庭)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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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不知情該投資網站為黑網而在IG問了一位自稱投資專家的女專員一些網路賺錢的問題後被他加入LINE群組,因起初有成功提領幾次投資獲利款項,因而介紹朋友近來此網站(沒有因此得到任何介紹費),後續該網站群組有類似"3萬能升息獲利到15萬" 所以我朋友被此方案吸引總共投資50萬進去而失利後續因找不到該網站的帶他升息的專員,反而在去年大約11月去警局提告我詐欺(他有提供此投資網站跟群組專員的對話紀錄及此群組刪除找不到專員的證據,還有我朋友在超商ibon存50萬入金該網站的明細)。我首先半年前已去過警局做筆錄,我到案說明沒請律師也似乎被警方懷疑是共犯。我有說明自己也是被加進去群組的會員且當初並不知情此網站為黑網也不認識此群組的專員但我也換過手機line以前的有利證據的紀錄也全都不見。
在今年四月到地檢署第一次開庭受檢察官訊問而我手上一樣無法提供證據,檢警也尚未找到此詐騙機房的人,告訴人當天開庭也沒到(據我所知他上班偏忙都不想去地檢署),至今已兩個月了,想請問:
1.檢察官會不會因我沒證據而不相信我說的話?
2.最近疫情肆虐檢察官有可能延長偵查時間嗎?
3若證據不足,告訴人不出席亦未委任律師此案辦得下去嗎?
2194506f用戶
發表於 2021/07/01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