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索討交往時的花費與禮物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223 次瀏覽
律師您好
我本身是一名男同志,在與前男友交往期間失業,前男友由於薪水不錯,交往期間給我許多資助,也買過很多禮物,後來感情發生問題,今年五月前男友提出分手,並且在line上索討交往時候金錢與禮物,我一時氣不過答應要還給他100萬,事後冷靜細想其實這些都是交往期間對方心甘情願的付出,事後為了報復才進行索討並告上法院,第一次調解庭已經結束。

1.法官希望我提出贈予證明,我該怎麼做??

2.法院證物繕本應該怎麼寫,哪裡可以找到格式參考?
d1dc3a82用戶 發表於 2019/10/09 08:22

1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09 08:43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因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並委託律師出庭或為您撰寫答辯狀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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