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贈與,扶養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401 次瀏覽事實經過: 因爺爺得知生病時擔心名下的不動產,不想落在我爸身上,於是跟B姑姑討論,爺爺會跟B姑姑討論是因為她的職業是代書,所以阿公的不動產的事情都由她一手處理,後來爺爺想說過戶到B姑姑名下,奶奶聽到後就非常反對,也說不動產必須過戶在男生名下,結果就過戶到兩位孫子。 前幾年爺爺不在了,只剩奶奶了。 今年前個月奶奶突然說身體不舒服,就送進醫院,經由醫師說明奶奶狀況後,三位姑姑討論結果要開刀。奶奶開完刀後幾週也轉到普通病房。接下來就是要將奶奶帶回家照顧。 於是三位姑姑討論後告知孫子你們必須負擔奶奶所有的醫療費用(就因為孫子名下有不動產)。 而且我們沒有討論的權利!!只要有其他議建就會被說不孝等等之類的話。 問題: 在扶養奶奶的事情,在法律上不就是義務嗎,為什麼她們就不用負責? 還是有什麼方法不用賣不動產? 如果不理會,會有什麼法律責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