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開偵訊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7008 次瀏覽因為對方恐嚇的案件, 偵查庭不想與對方碰面, 請問可以收到傳票後跟書記官說嗎?
因為對方恐嚇的案件, 偵查庭不想與對方碰面, 請問可以收到傳票後跟書記官說嗎?
您好,可以的,但檢察官有決定權。
您好,您可以上司法院網站下載刑事陳報狀範本,並記載您不願與被告同庭且擔心人身安危等疑慮,向受理案件的地檢署提出陳報狀,並同時打電話跟書記官說明
您好, 可以致電書記官或寫書狀遞送地檢署,但您的主張是否有理由,能否分開偵訊,則是由檢察官認定。
您好,提前向書記官電話表示並且向地檢署提出陳報狀說明不想同天開庭的正當理由,檢察官很可能會考量您的需求而分別開庭。
建議事先寫一份陳述意見狀給地檢署,並同時以電話向書記官追蹤確認,如果是為了安全的正當理由,一般來說地檢署都會願意配合辦理。
您好 建議您向法院陳報: 因被告一再騷擾威脅告訴人,告訴人實已對被告心生畏懼,希望檢察官就本件偵查之訊問,能將被告與告訴人隔離訊問,並避免被告知悉告訴人之年籍等個人資料,以確保告訴人之人身安全,並避免雙方產生更多之衝突或糾紛。 陳律師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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