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被提告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49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四月初在網絡上認識一個男生,
這個男生想找另一半
而我當時婚姻也鬧得不愉快
所以跟著男生有來往
我們有見過兩次面
而在這期間也對我付出不少
但因為他知道我金錢壓力很大
所以都會給我金錢幫助
對話紀錄有談到 
若我與他生活在一起
他會把本票與借據還給我
但直到後期沒有時間見面
他就突然去提吿我詐欺
這樣該怎麼辦呢

問題:

詐欺是告得成的嗎?
9c773fbd用戶 發表於 2021/07/07 05:39

12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7 06:33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您所述,對方應該是在感情中無償的對您做恩惠性的給予付出,應該較難成立詐欺。當然可能還是要看您具體的情況而定,比如有沒有跟他說家裡長輩生病需要用錢,但家裡長輩活跳跳走來走去的情形。以上回答供您參考。歡迎進一步討論。
    
    
                         
  • 謝泓哲律師
    謝泓哲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7 06:49
    回覆諮詢(268)、最佳解答(20)、獲得感謝(115)

    感謝律師回答
    既然有簽本票和借據了,應是民事借貸的糾紛,除非你有其他重要細節沒說清楚,不然是不會構成詐欺的。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07 08:19
    回覆諮詢(1983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的情況屬於民事糾紛,對方提告詐欺應不成立。
    但如果不知道後續做筆錄與開庭如何應對,建議加Line諮詢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7 08:54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要是您對話紀錄而定。如果您當初沒有詐欺故意,單純就是無法見面,較難構成詐欺。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1/07/07 09:28
    回覆諮詢(1923)、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詐欺是否成立要看您當初跟對方借錢的名義是什麼,如果您是以不實的名義跟對方借錢,又無還錢的意思,就有構成詐欺的可能,建議您與本所聯絡諮詢,確認目前情況後再討論後續訴訟策略為宜。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7 09:28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感謝律師回答
    以本所近20年的經驗,這種情形多半還有很多細節你沒有說出來。建議加line 付費諮詢本所律師。
    對方既然已經提告詐欺,無論如何你都需要去跑警局跟地檢署。要怎麼全身而退,還有對方如果提民事訴訟你要怎麼因應,這些法律問題你都必須去思考及面對。
    本所律師可以協助。
    
    
                         
  • 吳于安律師
    吳于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7 09:56
    回覆諮詢(222)、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72)

    感謝律師回答
    詐欺會否成立要看對方怎麼去敘述事實經過,但也要了解詳細狀況才好判斷,要請您將相關資料line給我們,我們會與您討論並給予意見,並協助您進行答辯。
    
    
                         
  • 陳敬人律師
    陳敬人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7 10:12
    回覆諮詢(72)、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按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699號判例明示,詐欺罪之構成要件係:(一)要以加害者有不法而取得財物之意思、(二)實施詐欺行為、(三)被害者因此行為,致表意有所錯誤、(四)而其結果為財產上之處分,受其損害、(五)若取得之財物,不由於被害者交付之決意,不得認為本罪之完成。又所謂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其詐術而陷於錯誤,若其所用方法,不能認為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即不構成該罪,此有最高法院46台上字第260號判例意旨可供參照。再者,債務人於債之關係成立後,如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在一般社會經驗上,其可能之原因甚多,縱令有遲延給付或不為給付之情形,茍無足以認定其在債之關係發生時即故意藉此詐財之積極證據,尚不得僅以其違反債信之客觀事態,推定債務人原有詐欺取財之不法所有意圖,此亦有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1448號判例及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5284號判決意旨可供參照。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7 13:05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基本上不會涉及刑事詐欺(有很多答辯空間,主張本有在一起,後來感情淡了不想在一起等等,此難認有施以詐術),主要還是民事糾紛,當初給予你的金錢是贈與或是借貸或附有條件等等,但這些對方要舉證,你也要思考如何回應(例如當初未追討,分手才追討等等)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7 15:39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詐欺必須有使用詐術(例如告知不實資訊)、自始即無還款意願等情況,才可能構成,否則僅是單純的民事借貸糾紛。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8 22:31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4/25 10:11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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