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私訊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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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在FB社團看到A在賣東西
我想買去私訊A
後來價錢上有問題
A:就罵我「笑死」
我:「笑死 慢慢笑祝你笑到死」「可憐」「沒人愛」
A:「你等著被告」

請問我有構成 誹謗 或 公然侮辱 嗎?
或是被用怎樣的罪名提出告訴?
8db96695用戶 發表於 2021/07/08 20:46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08 20:48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感謝律師回答
    私訊不會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罪
    
    
                         
  • 8db96695用戶
    發表於 2021/07/08 21:06
    請問是為什麼不會構成 構成要有哪些因素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8 21:13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因為私訊不構成[公然]這個要件。
    
    
                         
  • 8db96695用戶
    發表於 2021/07/08 21:15
    誹謗也沒有嗎
  • 8db96695用戶
    發表於 2021/07/08 21:18
    那這些對話內容對方可以用什麼樣的方法提告嗎?
  • 陳崇光律師
    陳崇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9 09:38
    回覆諮詢(14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6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由於妨害名譽罪章的公然侮辱及誹謗罪嫌,分別須要具備「公然」及「散布於眾」的行為,因此私訊不會構成該二罪嫌。
    私訊比較有可能違反的刑事法規,一般是在對方的言語內容中具有恐嚇的意思,這樣有可能會涉犯恐嚇危安罪嫌,但您所提出的對話內容,對方的言語應無法解釋為恐嚇行為。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4/25 10:07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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