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種種相關問題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886 次瀏覽結婚2.3年 從沒給過生活費 雖然說吃飯或者生活必需品都是先生付錢 但如果想買個人衣服或小孩衣服 都需要開口索取 沒有自己的零用錢 本人無任何收入 就是一個家庭主婦 小孩目前2.3歲 某一次先生開口提出離婚 卻說小朋友歸他 需要我負擔小朋友的撫養費用及保母費用 個人覺得非常不公平 憑什麼他沒有給我平時生活費 零用錢 卻要我給出小孩的撫養費及保母費用 當下我是直接拒絕離婚 並告知他 除非小孩由我監護 結果後面也是不了了之 想詢問 1.若打官司離婚的話 可以索取到贍養費嗎? 2.並且小孩可以共同監護扶養嗎? 我是很希望小孩就歸我 但我知道若打官司的話 本人無任何收入是不可能得到監護權的 所以想詢問看看有什麼好的辦法 謝謝各位律師回答 真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