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79 次瀏覽我認識一個女人一開始說她沒男友於是我開始照顧她的生活.不論吃飯飲料都是由我打理後來兩三個月才知道她有另一個男友.而她對外聲稱我是她的照顧者(她患有重度憂鬱症)她的一切生活用品及飲食也都是由我做支付我們也有發生親密行為.最近她因為懷孕(不確定是不是我的)就急著把小孩拿掉且說她可以告我趁她吃安眠藥無意識時性侵她.但她在事後有起來要我把精液擦乾淨.並有跟我正常對話只是後來又說她不記得了(這事她有跟她另個男友說.她另個男友一直在叫她告我.且她另個男友在我與她認識的這期間內多次去她的住所)後來我也陪她去把小孩拿掉費用都是我出.她更說要我負責她的生活起居及所有的花費外還要另外每個月給她一筆錢做為賠償她的精神損失而她直到目前為止仍有跟她那位男友有往來而且女的一直在向其他人說我的壞話甚至在她多次爭吵過後想自殺卻都被她說成我打她推她還不讓她出門...請問這樣我是否可以告她們詐欺或有什麼法條能對她們提出告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