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 被害人報案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458 次瀏覽
我的帳戶被當人頭帳戶 已經視為警示帳戶
我有自己先跑警局 但警方不受理
對方有報案 我也知道第一個報案地點在台中 我打165 他說我是嫌疑人請我直接去警察局以嫌疑人送法院 這樣怎麼辦...
0777d5c1用戶 發表於 2019/05/30 12:06

3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30 14:56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目前在法律上,您被認為是幫助犯,建議您委由律師協助,否則須負擔民刑事責任,提供本承辦成功案例之一,供您參考
    
    無辜被訴幫助詐欺,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30 19:51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您提供他人使用帳號的原因,會影響本件的認定。但目前實務見解上,對於提供帳號者多認為有詐欺幫助的不確定故意,因此事實上要主張無罪的空間可能有限,要看您提供他人使用帳號的原因是否有可能是少數例外。
    
    如果評估過後,您也認為無罪的空間有限,建議您認罪並請求檢察官安排調解,以取得和被害人和解後,再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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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李昱宗合夥律師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72-045-657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Email:lhcps.tpe@gmail.com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0 17:17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歡迎一起討論本案應如何處理,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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