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不續約的問題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318 次瀏覽
合約是定期契約,並無表明到期不續約是否要提前多久告知,或者是否視為一律續約。

想問假設今天合約要到期了,有無任何一條規定需要多久前告知?
(還是根本沒有這個條款,只是情理上大家都會提前告知方便對方好處理)
d1183696用戶 發表於 2021/07/20 11:37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20 13:43
    回覆諮詢(19554)、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如果沒有約定:到期如雙方未異議視為續約或則延期一年等字樣,到期雙方契約關係就結束。
    要看您的合約性質而定,一般會提前告知對方不續約
    
    
                         
  • 王奕淵律師
    王奕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0 15:25
    回覆諮詢(107)、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9)

    您好,定期限的租賃契約法律上是沒有規定提前告知,但習慣上都會提前一個月告知,以方便雙方行事。
    另外,若定期限的租賃契約期滿,承租人仍舊租賃物為使用收益,但出租人並未有反對,仍讓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物,那租賃契約就會以不定期租賃契約繼續下去。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4/22 16:48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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