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不續約的問題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911 次瀏覽合約是定期契約,並無表明到期不續約是否要提前多久告知,或者是否視為一律續約。 想問假設今天合約要到期了,有無任何一條規定需要多久前告知? (還是根本沒有這個條款,只是情理上大家都會提前告知方便對方好處理)
合約是定期契約,並無表明到期不續約是否要提前多久告知,或者是否視為一律續約。 想問假設今天合約要到期了,有無任何一條規定需要多久前告知? (還是根本沒有這個條款,只是情理上大家都會提前告知方便對方好處理)
如果沒有約定:到期如雙方未異議視為續約或則延期一年等字樣,到期雙方契約關係就結束。 要看您的合約性質而定,一般會提前告知對方不續約
您好,定期限的租賃契約法律上是沒有規定提前告知,但習慣上都會提前一個月告知,以方便雙方行事。 另外,若定期限的租賃契約期滿,承租人仍舊租賃物為使用收益,但出租人並未有反對,仍讓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物,那租賃契約就會以不定期租賃契約繼續下去。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