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債權憑證相關問題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639 次瀏覽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在去年有執行本票的債權薪資扣押,但是欠款人已經離開本來的工作單位所以勞保無從扣押, 後續有收到一張債務人存款作業費用繳交通知,因為本人在外地工作,這次回家鄉檢查都沒有收到後續的相關文件,後續也發現債權憑證發文日期是107年2月5號,這樣是不是債權也過期了呢?因為本以為一年前有追討的動作就可以再延長三年的期限,這幾天才發現好像要先換發債權憑證才可以,只想知道這樣債權是否已過期無法追討,謝謝各位律師 辛苦了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在去年有執行本票的債權薪資扣押,但是欠款人已經離開本來的工作單位所以勞保無從扣押, 後續有收到一張債務人存款作業費用繳交通知,因為本人在外地工作,這次回家鄉檢查都沒有收到後續的相關文件,後續也發現債權憑證發文日期是107年2月5號,這樣是不是債權也過期了呢?因為本以為一年前有追討的動作就可以再延長三年的期限,這幾天才發現好像要先換發債權憑證才可以,只想知道這樣債權是否已過期無法追討,謝謝各位律師 辛苦了
您好,所述情形本票債權已時效消滅,但時效消滅並非不可追討,只是若對方提出時效抗辯,就受法律保護可拒絕清償。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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