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231 次瀏覽
3月中時與另外兩台車發生車禍,A車要左轉,B車來不及閃避擦撞到A但A沒有倒車,我則在後面來不及反應撞上了A,基本上有煞車煞住,但還是有碰撞導致A倒車
警察當下判定為我與B肇事責任各半,由於剛換車未保到第三責任險,因此當初說是B的保險公司談多少我也同樣陪多少。

近期對方的和解書出來金額為3萬1元,除了修車+醫療費用為15800,此外他列舉了其他項目如下,除了薪資有網路轉帳截圖,其他目前皆未提供證明:

《工作及物質損失》
薪資損失:3月薪資53712 請假3天,全勤被扣,損失7400
代步費用 :3000
收驚:300
藥膏435
補品:1000
衣物:1000
安全帽:600
手機保貼破裂:860
手機保護殼:890
—————損失:15485元
《精神賠償》
故求償 30000元
工作及物質損失+精神賠償
共45485

精神賠償理由為「腦鎮盪影響作息+兩台車追撞造成騎車有陰影」
對方給我的醫院診斷證明書有三張,內容分別為「左大腿挫傷建議修養三天」,「腦震盪」以及「腦震盪,未伴有意識喪失(此為車禍過後一個月檢查)」,另外3、4月各有一張神經內科的醫療費用收據,部分費用不高不確定是否有做什麼檢查

因詢問友人後認為賠償不合理,最主要為精神賠償部分,因此想請問:
1.這樣的賠償是合理的嗎?
2.精神賠償的部分有需要提出什麼樣的證明嗎?
3.是否還有需要請對方補資料證明?
4.目前薪資證明僅有寫媒體轉入,有需要請公司蓋章等嗎?
97f69699用戶 發表於 2021/07/31 04:12

4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7/31 07:58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警察的判定未必準確,看是否要再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如果 A 車也有過失,可以減低您的賠償責任。
    2.其他損害的項目,各項費用都應該要提出單據證明,否則不算,請求的項目也要以將損害回覆原狀為原則,像是受驚就不算,如果醫生只說休養三天,他卻跟您要一整個月的損害也不算,如果只就診三次,卻跟您要超過一般搭車的錢,這也不合理,就醫的項目如果拖太久沒有合理說明,也不應該請求。財產的損害要證明當初有帶物品去現場,因此損害,而且還要折舊,不能找藉口舊換新。
    3.總之,車禍不應該當作發財的管道,讓請求的金額超過合理的數字,詳細情況與項目都可以再談。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31 09:1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對方在和解時提出較高金額,可以想像,你可以就此事故申請車禍鑑定,釐清你具體肇事比例,至少跟對方喊折數,並與保險公司討論該等費用合理性及可理賠金額等等,以完成賠償解決爭議;如不能達成共識,則要處理過失傷害之刑事偵查及審理程序。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31 10:12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覺得金額過高,可與對方協商調整賠償金額,若協商不成,對方可能走刑事程序,您朋友需綜合評估後續可能面臨的訴訟,所花費的時間費用,再來決定是否調整和解金額。
    
    
                         
  • 97f69699用戶
    發表於 2021/07/31 11:06
    謝謝您們的回覆!非常感謝! 另外想詢問,對方所要求的精神賠償,「腦鎮盪影響作息+兩台車追撞造成騎車有陰影」是否合理?因為在網路上資料查詢,看到輕傷的精神賠償為3千至1萬元,還是能請對方附上什麼樣的資料證明?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31 11:32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精神賠償法院判賠普遍非常低,因此如果您認為不合理可拒絕賠償。一般會參考診斷證明、學經歷與收入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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