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理費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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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區管理費一直以來都不是按坪數,而是按戶數,但臨路戶自稱用不到保全而只願繳交一半的管理費。本社區坪數大小可差至25坪以上,臨路戶實際上也有使用保全,例如郵件包裹收發、垃圾回收整理等,在安全維護上已經增加臨路戶的監視器及加強保全巡邏,所以認為管理費應回復到合理的收費標準。但大坪數住戶及臨路戶認為此收費方式行之有年,不能更改,其人數上又是小坪數住戶的2倍,根本沒辦法推翻。請問該如何自救呢?
8d420fa3用戶 發表於 2019/10/13 01:01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3 11:36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你好: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二、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8條第1項第2款定有分別明文。
    首先要看規約有無規定或區權會是否作成決議,若有原則上依規約或決議辦理,除非規約或決議內容違反法令或比例原則,才有爭執空間。
    若無規約或決議,管理費通常是用於共用部分之管理、修繕、維護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是按照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建議可在區權會時提出討論,有區權人做成決議,按照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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