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 租約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1126 次瀏覽爸爸過世還不滿一個月 遺產申報還在進行中 爸爸名下有一個出租中的房子 這個房子是祖母與爸爸之前互相贈與 贈與之後 爸爸獲得完全的二樓產權 祖母是完全的一樓產權 爸爸因祖母互相贈與的部分 兩人有協議 爸爸需再給祖母現金 爸爸會分期償還 但還沒還完 爸爸就過世了 過世時適逢租約到期 租客打給祖母,祖母掛斷電話不處理 而我先去處理租約(延續租約且降租,因為疫情大家都不好受) 祖母聽說我延續租約後 就打電話叫租客將房租匯進祖母的戶頭 我想請問 以上的法律順序是對的嗎? 我有提供爸爸跟祖母間的簽約(準備申報遺產稅) 我以為要完稅之後 繼承時一併處理債務 有這樣在申報還沒有進度時 就逕自叫租客匯錢給自己的嗎? 備註:在下並無不處理債務的意思 而是祖母叫房客匯錢給他時,並未告知我 也沒有徵得我的同意 我覺得很奇怪 繼承人尚有手足 債務怎麼分配 應該也是要一起討論的 而不是直接叫租客匯錢過去吧? 謝謝各位律師大德的回覆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