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妨礙名譽 說對方欠薪耍賴 啃妻族 已做過筆錄 接下來有什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185 次瀏覽在十九年前雇主臉書上指控對方欠薪耍賴 並稱對方夫是啃妻族 筆錄上我說她在公司說過多次我是啃老族 目前接下來會有如何的程序要走? 亦或可能不起訴?
在十九年前雇主臉書上指控對方欠薪耍賴 並稱對方夫是啃妻族 筆錄上我說她在公司說過多次我是啃老族 目前接下來會有如何的程序要走? 亦或可能不起訴?
您好,只要啃老等等言語環境有不特定第三人事實,則有成罪可能,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刑事案件的程序,通常至少會有一次警詢及一次地檢署開庭,如果您所指的筆錄是警詢筆錄,那麼原則上地檢署會傳喚您一次。 至於你在對方臉書上的指控,如是在對方公開的臉書上留言,則該言論即有成立妨害名譽的風險存在。
您好,後續地檢署會再傳喚開庭,如果有送調解委員會,則同時會有一次調解。 另外,您可主張對方提告已超過六個月告訴期間,爭取不起訴處分。 本人處理過類似的妨害名譽案件,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諮詢
另外,如果是"19年前"的事,似乎已過告訴期及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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